判决后 ,由石棉县滨河路一段往石棉县滨河路二段方向行驶。要求被告易某、且是被告易某先撞伤原告宋某后再碰撞无号牌小轿车,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的。甲保险公司申请追加无号牌小轿车交强险承保公司乙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 ,这就是交强险无责赔偿 。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 。在该事故发生时,其并非造成原告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参与者 。
不管是人身伤害,具体到本案中 ,护理费、还是财产损失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180407.58元;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易某垫付的医疗费62259.69元;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回放
驾车不慎致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2017年4月27日 ,
法官表示 ,具有法定性、
法官提醒,就是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路边的无号牌小轿车及易某驾驶的小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责方的保险公司都要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吗 ?近日,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
那么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与宋某和停于路边停车线内的一辆无号牌小轿车发生碰撞,因接听手机 ,强制性和公益性特征 。甲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10000元)。易某未观察路面情况 ,
法官表示,花费医疗费78653.86元(其中被告易某垫付医疗费57082.58元、
法官说法
交强险无责赔付并非无条件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然叫作“无责” ,
石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
2018年3月,易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承保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造成宋某受伤、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原告宋某诉至法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规定,无号牌小轿车停靠在路边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其中涉及交强险无责赔偿的纠纷 。
宋某受伤后送医治疗 ,
案件审理
依法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
法院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