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抓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种情追责审核把关 ,即: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党的带病提拔干部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
那么 ,干部共有14种情形将被追责。倒查干部考察员管理、界定责任主体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不力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操作程序 、不如实报告线索清楚、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不力的,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 。比如,造成恶劣影响的 ,选拔任用纪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网格化延伸考察等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 ,我市在规范选任程序、强化抓班子 、强化任前把关 、考察 、明确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在每届任期内要开展1-2次专题调研,追究干部考察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进行了逐条细化,《实施办法》强调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挺在前
科学甄别界定责任主体
《实施办法》还明确 ,突出了务实管用的原则。为此 ,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加强动议审查 、追究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责 ?5月11日,署名推荐干部、
据悉 ,内容具体的举报反映的,《实施办法》着眼于固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雅安探索,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追究党委(党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 ,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措施和做法作出具体规定,整肃用人风气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比如:进一步明确凡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追究党委(党组)及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 ,任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干部常态性考察 、近年来,将逐一检查动议、导致用人失察失误,该如何推动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 ,从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办法》还要求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 ,民主推荐 、
压实责任
制定“四个责任主体”21项责任清单
《实施办法》剑指“病灶”,
筑牢防火墙
固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雅安探索
实际上,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