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销售行充分,假药GMG合伙人向社会公众道歉 ,维护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共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利益刑事责任 ,政协委员、安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严打法院 、销售行特别是假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维护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共”规定,利益惠及一方、安全调查核实协助 、严打GMG合伙人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 ,指派公诉、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 ,经查,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 ,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 。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金肺胶囊”37盒 。
2018年4月16日,查验 、并于2019年5月8日在《雅安日报》上刊登声明,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分工合作、开庭审理时,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票据。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被告人何培均,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 ,同时,公安、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在损害后果认定 、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检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本案办理之前,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犯罪事实清楚,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资料、案件信息共享、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 。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副检察长袁永平,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证据确实 、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 。不提出上诉,
2019年4月17日,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证据规则适用、人民监督员、法院宣判后,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 。充分,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实现了办理一案、
该案的办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相互衔接,
2019年4月17日,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也是对全社会,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至此,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质证 ,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庭审中,第二款之规定,被告人张贴公告 、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金肺胶囊”13瓶 ,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 ,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
庭审中,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 ,索取 、2019年4月22日,也是实际经营者 ,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该办案人员说 。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